赣经开党干字〔2024〕10号
关于刘志红等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区党工委各部门(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
区党工委决定:
免去刘志红同志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三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免去钟华同志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岭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免去曾红娟同志的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退休;
免去刘文同志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人民政府八级职员等级,退休;
免去曹继平同志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人民政府八级职员等级,退休。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