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集体资金管理长期由村民小组长负责,管理不规范、随意支出、公开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在召开案件总结分析会议时,凤岗镇纪委书记林涛说道。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凤岗镇结合此前查办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分析,“点题”整治,集中攻坚,下大力气整治组集体资金管理使用乱象,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凤岗镇坚持问题导向,组织辖区内17个村(社区)对组集体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
针对组集体资金公示公开不及时问题,推动各村(社区)建立了组集体财务公示机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收集组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在公示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的同时,将组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一同予以公示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村组集体资金支出情况。
针对组集体资金失管风险问题,要求村民小组长开设专门的组集体资金管理账户,将账户密码及实体银行卡分设保管。同时,还对组集体资金情况全面梳理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通过自查自纠追回被挪用组集体资金20余万元。
“以前组集体资金有多少,到底怎么用的,我们根本不知道,现在组里及时公布了资金情况,还追回了被挪用的几笔资金,确实感觉跟以前不一样了。”赣州经开区凤岗镇当地群众高兴地说起组集体资金管理的变化。
“集中整治成效好坏老百姓最有发言权,我们将围绕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用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就是与去年不一样。”凤岗镇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