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购房人:
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现将我区正常使用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进行公示。请您在支付购房定金、首付款等款项时,一定要直接将购房款汇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在预售证中查看),请购房人警惕,不要向个人账户、非资金监管账户交存房款。开发企业和代理销售机构如有要求或诱导购房人向个人账户、非资金监管账户交存房款的行为,请购房人立即停止缴纳房款,并拨打电话进行投诉反映,投诉电话:0797-8379356。
附件.赣州经开区房地产预售监管项目
赣州经开区房地产管理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