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全省法学会法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建立赣州市法学会法治人才库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区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人才在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好服务平安赣州经开区、法治赣州经开区建设,决定建立赣州经开区法学会法治人才库,法治人才库下设区政法单位法治人才库、区直单位法治人才库、律师行业法治人才库等三个子库,由区法学会负责筹建。区法学会法治人才库将纳入赣州市法学会法治人才库统一管理。现将区法学会法治人才库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入库人选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2.服从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积极参加平安赣州经开区、法治赣州经开区建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自愿成为赣州经开区法学会会员,认真履行会员职责,积极参加法学会各项活动。
4.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执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三个子库入库人选条件
1.区政法单位法治人才库:在编在岗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取得学术成果者优先。(区政法工作领导小组2名,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10名,区司法分局5名)
2.区直单位法治人才库:正式在编在岗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具有法律法学专业学习背景、获得所属系统业务评比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者优先。(区党群部、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社管局、区住建局、区农办各推荐3名,其他单位推荐2名)
3.律师行业法治人才库: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取得1项以上学术成果。(由区司法分局负责推荐20名)
(三)入库人才的管理和使用
1.对入选赣州经开区法学会法治人才库的人才,由区法学会统筹培养、管理、使用,并颁发法学会法治人才库入库证书、法学会会员证书。
2.根据实际需要,从人才库中抽选人员参与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论证评估、立法项目调研论证、重大疑难案件研究、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人才专业能力特长,定期抽选人员开展基层调研、法治宣讲、课题研究等,服务平安赣州经开区、法治赣州经开区建设。
3.赣州经开区法学会法治人才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
二、入选程序
1.推荐。采取个人申请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所在单位在入库推荐表上加盖公章。
2.审核。区法学会按照入库人选标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提出拟入库人选名单。
3.公示。通过赣州经开区党务公开网对拟入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入库。入库名单将在赣州经开区党务公开网等有关媒体公布。
三、材料申报
1.如实填写《赣州经开区法学会法治人才库人选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有效。
2.提供符合入选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证书提供复印件,论文提供标题页复印件,著作提供封面及封底的复印件)。
请于4月12日前将纸质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赣州经开区法学会(区管委会西侧信访办公室),或将推荐表电子版、扫描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曾阳明,电话:8376535,邮箱:gzkfqfz@163.com。
地 址:区管委会西侧信访办公室
赣州经开区政法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