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男,1982年7月出生,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三江司法所所长。黄明同志始终讲政治守规矩,坚决服从党的领导,不折不扣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始终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纪规定,保持清正廉洁的好形象;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勤勉务实干事、攻艰克难破题,做出了突出的业绩。2020年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21年选树为“新时代赣鄱先锋”、2022年评“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省级人民调解专家”“全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创新思路和方法,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黄明同志以“家庭和睦、邻里和气、社会和谐”为理念,在三江乡创建“和合”调解室,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调解,不断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打造“和合”调解品牌,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落地。一是用心组建调解队伍。2019年,从群众中推选了一批有威望、有经验、有方法,知晓常用法律、懂得农村政策,为人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法律明白人”组建专职调解员队伍,乡级落实了两名专职调员、每个村落实了一名专职调解员,成为省市区首创。二是精心培育调解员。他每月举办调解员业务培训,定期邀请调解专家、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为调解员讲解婚姻家事、山林土地、劳务、交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调解业务知识,并每月组织调解员召开交流会,分享调解成功案例,交流调解经验,总结调解技巧,提高调解能力,个个成为是调解矛盾纠纷的“好能手”。三是创新调解机制。“和合”调解室形成专人登记受理、分级管理调解、部门联合调解、跟踪落实销号等一系列调解机制,全乡形成群众表达诉求有门、解决纠纷有路的新机制,有纠纷找“和合”调解的好氛围。
用心用情用力干事,着力化解群众纠纷
黄明同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纾群众之所困,真正把群众事当成自家事,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事、烦心事、操心事。一是服务群众有耐心。在受理群众的纠纷中,他静心听取群众的诉求,详细记录登记,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一向群众进行说明解释;针对一些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他不急不躁,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直到其懂得理解。二是评判事情有公心。他始终保持一颗公心,不偏袒任何一方,做到公平公正、是非分明,敢于指出问题、说出对错、表明态度。从事调解工作以来,没有一起纠纷被当事人投诉。三是化解纠纷有真心。他把调解工作当事业,把群众的纠纷当成自家的纠纷来处理,真心真意为群众调解纠纷、解决诉求,只要群众有纠纷,时刻挂在心头,当事人白天没时间就约晚上、工作日要上班就约周末。四是排忧解难有恒心。越是复杂难以调解的纠纷,他越觉得要去化解,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次调解不成就二次、三次……这种方法不行就换思路换方法,直到调解成功,及时解决了群众的利益诉求,深得群众好评。
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乡村法治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黄明同志始终想在前、做在前,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升了乡村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常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经常利用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各类户主会、家长会、“一村一台戏”等群众聚集性机会,向群众讲法律常识,丰富了群众的法律知识。二是处处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圩上打造法治长廊,在各村打造法治专栏、法治讲堂、法治图书室(角),在小游园、农贸市场丰富法治标语,在新江村和东红村打造了法治公园、法治广场,使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文化的滋润,提升法治素养。三是时时线上零距离普法。充分利用村务公开微信群为群众普法,经常推送各类法治公众号刊载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至各村村务公开群,为群众“送法上门”。同时,加入村务公开群,随时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常态的普法教育,全乡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正在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