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经开党干字〔2022〕23号
关于王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赣州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区党工委各部门(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
经试用一年,组织考核,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王海同志任中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2月起计算;
温建勋同志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1年3月起计算。
中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