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刻不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法规定,“清廉欧潭”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敲警钟·说纪法】专栏,定期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说纪释法,推动处分“一张纸”转变为警示教育“公开课”。
今日推送第六期《自欺欺人的“小聪明”》。
违纪事实:2023年2月初,某区属国有企业职工宏某(中共预备党员)得知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调查核实其利用职务之便,关照参与竞标该国有企业建筑材料招标采购的甲公司顺利中标并收取好处费等问题。为掩盖其收受贿赂的违纪违法事实,宏某多次与甲公司负责人程某等相关涉案人员串供,将存有与程某等人聊天记录的手机隐藏,并将用于转存贿赂款的银行卡注销。同时,宏某将自认为无法说清来源的部分贿赂款虚构为其向亲属的借款并伪造了一张借条,宏某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违反政治纪律。2023年4月,宏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解除劳动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纪法条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员的;(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违纪者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出事之前,我原本有很多机会可以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承认错误,减轻罪恶,可侥幸心理一直在我心里作祟,自认为串供、伪造事实、隐藏证据,组织就发现不了,但这完全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在被纪委调查的那一刻,我才发现侥幸和逃避已经把我逼进了死胡同,让我无路可走了。”
执纪者说: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党员在任何时候都应做到对党忠诚老实,特别是在犯错误后,更应当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认真反省检讨,积极配合组织查清事实,决不能欺骗组织、对抗审查,妄图以此逃避处理。迷途知返,方为正道。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要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将组织谈话函询、纪律审查作为刮骨疗毒、修正错误的机会,正确面对组织的教育挽救,讲真话,说实情,决不能弄虚作假、欺瞒组织,不然只会一错再错,越陷越深。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案为鉴,自觉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切不可对组织耍小聪明,否则只会作茧自缚,最终误了自身前途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