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属于特种作业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等特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因此电焊岗位从业人员需要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但是总有些人心存侥幸,无证上岗违规进行电焊作业,结果害人害己。
案情回顾:2023年10月9日,赣州经开区某小区一地下车库发生火灾,所幸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很快将明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在接到消防大队移交线索后,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黄金岭派出所,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现已查明,系车库业主钟某英请邱某飞、何某林来安装车库铁门,过程中,邱某飞、何某林两人在明知自己,未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书的情况下,仍然违规进行电焊作业,不慎将隔壁车库物品点燃引起火灾,后被消防队员及时扑灭。10月10日,邱某飞、何某林因过失引起火灾,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普法时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