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在广西钦州钦南区发现了被执行人肖某乾,请你们前来处理!”2023年5月16日晚上八时左右,区法院执行干警突然接到申请人电话,请求前往广西钦州拘留被执行人肖某乾。
据悉,被执行人肖某乾在我区承接某工程期间,拖欠351名农民工工资。经劳动仲裁调解后,未按劳动仲裁调解书的约定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后,被执行人肖某乾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区法院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赣州距离钦州近一千公里,开车单程需要十个小时,也没有其他快捷直达的交通方式。面对此情况,执行干警经多方沟通,联系上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拘留被执行人肖某乾。钦南区人民法院接到请求后,立即派出执行干警赶赴现场,将被执行人肖某乾先行送往当地拘留所实施拘留。次日,区法院立即派出执行干警,驱车奔赴广西钦州,往返近两千公里,昼夜不停,在途20多个小时,将被执行人肖某乾带回赣州继续实施拘留。
此次行动,桂赣两地法院联动,成功对身处外地的被执行人施以司法惩戒。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23年以来,区法院累计拘传312人,拘留69人,搜查109次。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保持对“老赖”的强大威慑力,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