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不断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为实施我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乡村振兴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根据关于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的要求。区财政局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公共财政优先保障原则,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财政资金投入只增不减,全力助推我区乡村振兴。
二是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发挥乡村振兴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把各类涉农资金尽可能打捆使用,形成合力。围绕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加强预算编制源头整合,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积极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十四五”期间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比例每年递增。
四是撬动金融资本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通过采取财政资金担保、财政贴息等方式,积极推动“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农业产业贷款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多的金融资金投入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梳理一批急需建设且资金存在缺口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纳进农发行贷款建设项目中,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有效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需求,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通过财政奖补、配套基础设施等举措引入台湾部落民俗文化村、五彩城观光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农旅产业项目,建成了千亩蔬菜、果业、水产等特色农业种养基地,初步形成“一村一品一特色”的农业产业布局,加快实现产业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