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树立一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生态环境保护示范企业。根据《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十佳生态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倡导绿色低碳,建设美丽经开”。
二、评选名额
赣州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佳生态示范企业”10名。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
辖区内所有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或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的企业。
(二)评选条件
1.积极倡导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重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在保护生态环境和治理污染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2.各项经济指标,经营水平,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水耗、物耗以及削减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全区或同行业先进水平。
3.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排污总量控制在生态环境部门核定范围内,实现排污口规范化。
4.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三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未发生生产安全或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问题。
四、评选原则
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对照评选指标及评分方法对企业打分,通过评分高低进行排名。
五、评选程序
(一)活动报名
评选活动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11月25日。符合评选要求的企业将报名材料报送至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请提交以下资料:①《赣州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佳生态示范企业”报名登记表》(附件1);②《赣州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佳生态示范企业”评选指标及评分方法》(附件2)填写自评分及对应评分的佐证资料;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提供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邮箱(联系人:杨冬冬,联系电话:18146617937,邮箱:gzjkqhbdc@163.com)。各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2022年11月26日-11月30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对企业的申报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入闱评审的企业名单将在“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开区分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三)线上投票
2022年12月1日-12月5日,对入围评审的企业在“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开区分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线上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排名计算相应评分。
(四)组织评审
2022年12月6日-12月10日,采用实地走访及资料调取的方式,对入闱企业进行评审,按照得分排名前十评选出赣州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佳生态示范企业”。
(五)宣传表彰
对荣获“十佳生态示范企业”的企业,将统一授予赣州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佳生态示范企业”荣誉。
六、本公告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