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法院快速为赣州市某钢材公司追回货款200万元,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真正做到了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保驾护航。
据了解,肖某、郭某、陈某等人因承包赣州某建设项目向赣州市某钢材公司采购钢材。2014年至2015年期间,赣州市某钢材公司向上述几人承包的赣州某建设项目供应钢材,共计货款200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肖某、郭某、陈某迟迟不支付货款,无奈之下赣州市某钢材公司将上述三人起诉至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肖某、郭某、陈某并未履行义务,赣州市某钢材公司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执行程序,一边向肖某、郭某、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采取线上冻结等措施,并一边多次电话联系肖某、郭某、陈某等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其以货款已支付给财务人员为由拒不履行,并查询其名下并无财产可执行,遂终结本次执行。
随后,在赣州市某钢材公司提供的新的财产线索下,案件进入执行恢复程序,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查看卷宗,研判案情并第一时间对肖某、郭某、陈某等人进行财产查控,查封房产。同时多次对肖某、郭某、陈某等人进行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最终肖某、郭某、陈某等人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表明会积极处理案件,通过凑借主动将200万元执行案款一次性付清。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2022年以来,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办结涉企业案件266件,到位金额达1.07亿元,有效地回应了企业的司法需求,较大地激发了市场的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