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发〔2022〕4号)要求,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发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违法线索,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发放举报奖金。
一、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信箱、电话、邮箱等方式提供线索。
1.投诉电话:0797-8308139、0797-8370280
2.电子邮箱:gchjsc@163.com
3.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章贡王路66号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二楼2103办公室
二、举报内容
1.招标人肢解发包,搞虚假招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发包行为。
2.投标人出借资格、挂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3.招标代理机构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开展评审活动,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5.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违规收费的,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服务机构等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等违法违规行为。
6.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依法查处,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等违规违纪行为。
7.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以及违规插手干预工程违规违纪行为。
三、举报材料
1.被举报单位、个人的名称等基本信息及其违法事实相关材料。
2.举报人本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多人联合举报的应分别提供个人信息并指定一位代表。
四、有关要求
1.举报线索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受理部门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五、举报奖金发放
1.经公安机关审查确定围标串标举报内容属实,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2.经住建、城管等部门审查确定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违规干预工程等举报内容属实,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该通告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0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