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马上还钱,你们不要拘留我……”近日,被执行人叶某说道,并依法偿还了该笔借款。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叶某系朋友关系。2012年4月23日,叶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借款20000元。借款到期后,除部分还款外,剩余借款本息叶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黄某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叶某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叶某仍拒不支付剩余借款和利息,无奈之下黄某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叶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在第一时间将叶某传唤到法院。经过进一步调查,执行干警发现叶某具备偿还借款本息的条件,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叶某没想到法院居然会“大动干戈”,当即表示马上还钱,并向朋友亲戚凑了12000元,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由此出现开头一幕。
区法院将持续开展“夏日风暴”专项行动,对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严厉惩戒,保持高压态势,强力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