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落实我区“‘廉’结千企·亲清有我”行动要求,助力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赣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组全面受理我区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小鬼难缠”“中梗阻”等损害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应付了事、有名无实、折扣变通、变样走形、虎头蛇尾、推诿扯皮等问题;
2.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
3.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小鬼难缠”“中梗阻”问题;
4.违规接受企业礼品礼金、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问题;
5.对企业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简单粗暴执法,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
6.违规插手工程、投资入股、借贷、经商办企业、干预和插手管理服务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7.对企业和群众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立案而不立案,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1.网络举报:请关注“清廉欧潭”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专区进行举报。
2.来电举报:拨打区纪工委0797-8378001。
3.来信举报:将信访举报材料以信件的方式邮寄给纪检监察机关。邮寄地址:赣州经开区华坚南路赣州经开区纪工委5208室,邮编:341000。
4.来访举报:到赣州经开区华坚南路赣州经开区管委会信访大厅或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疫情防控期间不提倡来访举报,如确需来访,请先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797-8378001。)
三、不予受理情形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赣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组将对检举控告人和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检举控告内容应该客观真实,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赣州市监察委员会派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