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法院执行局克服疫情影响,跨四省为赣州经开区工业投资公司成功查封保全8套涉案房产,成功保障了区属国有企业利益,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区法院受理的原告赣州经开区工业投资公司与被告赣州宏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宏宇、彭英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4000余万元,因涉案标的大,为使权益及时得到保障,原告向区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并提供了被告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的部分房产线索。
案件诉讼保全标的额巨大,如不及时办理可能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对此,区法院研究制定了两套工作方案,一是线上通过办案系统先行委托调查,再根据结果委托办理查封冻结。但如此至少需耗时半个月,容易给被告机会转移财产,造成保全落空。二是由法官直接带队前往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等地进行线下保全,但北京市朝阳区、上海市等地均为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易有感染风险。
最终,为切实保障企业利益,区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在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带队前往“京津冀”办理保全工作。接到指示后,在两天时间内将被告位于以上四省市的8套房产全部查封到位,为后续该案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成功赢得了原告对法院工作的认可、点赞。
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主动融入、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推动涉企案件快审快结快执,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